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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 2012-5-19 14: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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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4: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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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此文由 redred 发表 索取编号,也就是索取带有编号的purchase order (PO)。 下例是没有收取翻译PO的恶果,幸亏损失不大,只翻译了八百字。从此以后,对从没打过交道的陌生人,都要求下PO,也就是带编号的翻译订单。译界现状——要求派稿方支付预付款简直是遥不可及的事。 案例:A翻译公司说:“你译好了?不会吧,有事吗?你翻译了? 我说:你不是发了过来要我翻译吗,英译中。 A翻译公司说:没有定下来啊,只是发给你,让你看一下。 我说:你让我明天交,第一次合作,一周内付款,不都是你说的? A翻译公司说:最后我又没有确认让你译。你开始译至少要给我确认一下啊,何况是第一次啊。 我说:我不知道你发稿子过来干什么? A翻译公司说:非常对不起,下次一定补偿你。看你能不能译啊。是啊,忘了告诉你,我们都有邮件派遣单的。 有些翻译公司,在原稿得到译员明确翻译后,会另附一份翻译订单附带编号,该方法便于管理大量的原稿和对应的译文,他们只需依循编号就可寻找原稿和译文。我说的“交涉”是指万一派稿方在百忙中忘记支付该编号对应翻译任务的款项,编号便于他们在浩瀚的文件中查找。另一种因雇方不支付款项而进行的“交涉”,本人认为出具任何编号都没用。 许多文件名称是重复,编号却具唯一性。 本来不想再发帖的,没劲,想了一下还是回复一下你。当时我就问你,你是要派稿单呢还是仅仅需要一个稿件自带的翻译编号?你说要稿件自带的编号即可。所以我和你解释我现在派稿没有采用派稿单,这个不能给你。如果要稿件自带的翻译编号就直接以稿件名称来交涉。是否这样?而且,我向你重申过现在msn上仅仅确认你是否可接,正式下单以邮件形式进行。 你连翻译公司在发稿前均要将译稿发给翻译过目确认是否可接一事都不懂,看见陌生人的第一次稿件就直接翻译,却在这大谈什么PO的管理,你不觉得这有点本末倒置吗?你不觉得你缺乏最基本的翻译做稿常识、只重视形式而无视实质性的东西吗? 还有一点,你是主动加的我的msn,现在却在这大谈什么陌生人,你怎么连陌生人的msn都要加呢?你不觉得你的言行很奇怪与与众不同吗?我现在很怀疑你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4:5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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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实际上你所谈论的PO管理要求的是翻译公司第一次的特异性的管理,而不是PO系统的连续性管理,你不觉得这样更难管理吗? 另外,还有一句最现实的话我想奉劝你,为什么要接陌生人的单呢?你应该选择不接,我相信一般的正常的翻译是不会接的。 |
| 文章作者 redred 于 2007-5-4 17: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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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陌生人——特指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中的人:从没打过交道,也不了解对方情况,不知道对方属于偏执型、狂燥型还是其他型态的人,统称陌生人。只要发布项目之人,其签名档留有联系方式就可加“好友”,但是加了“好友”后他们仍属陌生人。和一些翻译公司人员经过磨合期,长期合作愉快,尽管双方素未谋面,他们每月按时入款,他们晋级为“熟人”。 |
| 文章作者 redred 于 2007-5-4 19: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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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此文由 kim 发表 本来不想再发帖的,没劲,想了一下还是回复一下你。 没劲??我可没“有劲”这种爱好,热衷唠叨不完,还是请找“有劲”的人去单挑吧。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22: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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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sorry,我确认了一下,格式确实是doc格式,这点redred的表述是准确。当时收到稿后确实不知怎么看到rtf的格式,当时感觉很奇怪,后来急于稿件补救工作,没有太关注是否它真是rtf格式,但这个印象就一直留下来了。我已做出更正删除,对此表示抱歉。但翻译稿中有一页文字格式整体歪斜并调整困难是事实。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22:2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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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还有付给redred的款项我是按照约定的时间一个月进行的,印象中为了配合和其他首次合作翻译的汇款还提前了几天,希望这点不会引起误会。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22: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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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论别人如何待我,我都想做一个负责任的公司与负责任的人,这也是我一贯的行事作风,所以我把翻译姓名删除。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23: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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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这次我所发表的对照译文为了体现对客户的负责与尊重我也会限时删除。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4 23: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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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话都可以说到这个份上,我只觉得很没劲和百感交集、百味杂陈,但有一句话不得不说。只要是人做的工作或多或少都会出现失误,哪怕是最先进的PO系统。所谓的首次合作陌生人也许不需要PO的钳制与管理也可以做得很好(虽然实际上我也看不出PO编号与首款的交付与交涉有何直接的必然关系),但哪怕是长期合作的翻译公司也会因工作失误而出现漏款什么的情况,所以我建议redred的PO管理应该贯彻始终,这样才能体现出所赋予它的实际意义。 |
| 文章作者 kim 于 2007-5-5 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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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此文由 redred发表 本人是论坛的常客,也不打算以“马甲”的形式出现。 2006年12月5日替深圳华文做了一个单子,怎知道事隔半年后,在另一个贴子中出现讨伐本人的文章,http://bbs.translators.com.cn/mtsbbs/topic.as...文,更加深了她对本人的译文和索取编号的言语的不满。 对一名网上的陌生人,不要求她预付款而进行翻译,只是索取稿子的编号,也招来半年后的冗长声讨。 况且,本人索来不喜欢做扫描件的原稿,它们大多数不能转换成WORD。译文仍保存在电脑里,后缀是.doc,并不是.rtf,在另一贴中,对rtf格式的描述也十分冗长。 甫看那个贴子的撰文,我认为她心理有点问题。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人员频繁地流动着,众多打着公司旗帜的“翻译公司”在那儿扎根,一个人的公司,正如其城市的流动那样给予别人不安稳的感觉。 rtf的问题已作更正,但有一页纯文字数字部分如贴出来的那样全部不规则歪扭是铁打的事实,我想强调的始终是翻译水平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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